灵犀(十一)【布同林/刘曦/杨晓明】

【解释来龙去脉,及疯狂走情节的一章,写到吐血……另外有新人物出场】


渐悟也好,顿悟也罢

世间事除了生死

哪一件事不是闲事

我独坐须弥山巅

将万里浮云一眼看开

 

     “天亮了。”

       天是亮了,可旭日还未升起,天地相接处,草原还裹在靛青色的梦中,时辰还早,世界还不愿从安恬中醒来。

       羊倌跷着腿,蝎子告诉他的一切在他的脑海里千回百转。除了刘晨,这世间怎么还会有和蝎子长相一样的人呢?偏生他还就是这起惊世骇俗的案件的凶犯!老天真是一点儿都不讲道理!

 

       还记得刚才蝎子谈起对此人的第一印象:“当时江央大娘把他错认成了我,要死要活地拖他进去给大爷看病,已经围了一圈人。我探头一看,诶,难怪大娘认错,他真和我长得一模一样,就觉得特别有意思。他的身形动作可以看出习武之人,但是被素不相识的大妈当街拉拉扯扯那么久,还没有发作,反而好言相劝,就非常难得,绝对不是一个坏人。”

       你真的就只是觉得特别有意思?哥们十多年了,羊倌哪里还能不晓得蝎子对哥哥放不下的执念,他心里肯定好奇得要死,巴不得这个叫阿布的上来就抱住他喊弟弟。想想气就不打一处来,当年老子花了几个月才勉勉强强被蝎子认证为哥们,这个阿布只靠一张脸就拐走了他,真想打得他面目全非爹娘都不认!杨队并不是很想掩饰自己的暴力倾向,但他还是很好奇,蝎子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他的。

      “首先是气质,”刘曦解释道,“案发当晚你收队以后和我吐槽过这个案子,所以我第二天也总是在想,能犯下这样离奇案件的人会是怎样的。冷静清晰的头脑来策划这样一场刺杀、极强的忍耐力适应长途追踪暗中观察寻找时机、看似普通甚至亲切的外表以不引起路人甚至便衣的注意,当然还有极佳的身手。那天晚上在大娘家,我在作简易担架,他就站在房间角落的阴影里看着。你知道我当时有一种什么感觉吗?被一匹狼盯上的感觉。”

       羊倌一怔,他完完全全相信蝎子对于危险的洞察能力,他堪称灵异的对攻击的敏锐感觉曾多次救过他俩的小命。“虽然那种感觉转瞬即逝,但我身上的冷汗已经下来了,几乎是立刻想到了你和我说的那个杀手,就不免多留心了几分。他站的那个位置非常有利,借光线隐藏自己,方便逃离也适合出击,进入一个新环境立刻审视全局占据主动位置,是一个经验老道的杀手的本能。他的气场虽然收敛得很快,但那一刻的冷酷漠然与疏离感绝不是我的错觉。”

      “其次,是左臂的伤。起担架的时候他左边一下子没用上劲,虽然只有一下,但我知道他在掩饰左臂受过伤。后来我靠近他的时候,果然闻到了用白酒冲洗伤口的味道。但我几次刻意碰到他的伤口,他完全没有表现出任何异样,实际上他伤口已经裂开了,而且伤得很深,不可说忍耐力不强。再一个,你和我说过是钢锯条在左边形成伤口,他的伤口确实非常像,而且我还发现了一些锈屑。”

      “还有就是身手。我试探着和他交过手,速度快,沉着应变,绝不在你我之下。在案发第二天,这附近出现第二个深不可测的高手的概率,总不如他就是那个杀手来的高。既然你说锯条上有疑似凶手血迹,为了验证我的猜测,就趁处理伤口取了血样来测。”

     “最后还有一点补充,刚刚在师傅那里,他和我说了阿布曾问过的事。你的猜测十有八九就是对的,他很可能就是为了杀马爷,才追着毒蛇过来逼问下落的。这和他与我说的,他要去香港离岛都吻合了。”

       蝎子说的丝丝入扣,句句在理,论心思缜密诡计多端,羊倌向来服自己的发小,不然也就不会把曦子叫成蝎子了。但是,既然早就怀疑阿布,却直接把人带回了家,就不怕……万一阿布不像他所感觉的那样有良知,万一他察觉到刘曦的小动作,万一趁他喝醉图谋不轨……嗯,羊倌自己也觉得脑洞有点大,但是这小子就是让人不省心啊。

       说白了,无论刘曦怎样怀疑阿布,即便到现在他DNA配对成功,他仍旧选择相信他,相信他有苦衷,相信他不是个恶人。说到底,不还是为了那张脸?

 

       羊倌懒懒地揉了揉眼睛,抱膝坐起身,蝎子在前面站得挺拔,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好像要拥抱天边的朝阳。千呼万唤始出来,那翻滚着熔岩的太阳好像一头浑身火焰的雄狮,一跃而起,抖出了万道金光。那日头仿佛力负千钧,顶着一条分明的界限艰难向上,昼夜交替阴阳逆转的界限之上,璀璨的华光,从遥远的地平线直烧了过来。

      “这世间事,除了生死,哪一件不是闲事?”刘曦忽然喃喃自语,又以手为扩音筒,朝着辽阔山野呼喊着:“除了生死,哪一件不是闲事!”他的胸膛在急剧地起伏着,脸颊被阳光镀上了一道金边,发梢上的晨露晶莹剔透,蓬勃的朝气从他的体内迸发出来。

     “你觉得他此行凶多吉少,所以你要去阻拦他一心求死?”羊倌站起身来,抖着因露水而湿漉漉的裤腿。

     “是啊,你不觉得,他这样的人,不应该轻易地就死了吗?至少也得干翻马爷再说!”蝎子扭过头来,目光炯炯,“我要他活着,活着才能看着马爷那些渣滓受到应有的惩罚!”

       让败类受到应有的惩罚,这些热血的词句又回到了蝎子的嘴边,是的,他从小就喜欢这些,读着武侠小说,幻想行侠仗义,匡正武林。其实羊倌一直觉得,若不是为了刘晨,曦子必然是块当刑警的好料子,结果阴差阳错他这个想当山大王的却戴上了警徽。这样也好,他蝎子要是当了警察,便身不由己了,说不定前天晚上就把人给拷了,然后自己内疚一辈子。他可不像羊倌这么随性,为了兄弟枉顾司法的。

     “你既然知道,生死最重,就要知道自己的命比什么都重要——”羊倌重重地拍拍他的肩膀,话说一半,也只需说一半,任何危险的假想都不要说出口。

     “谢啦哥们!耽误你升官咯~”蝎子反手胡噜了一把羊倌头毛,“回来请你喝酒!”

      “说不定你走半路上,就看到小爷发的通缉令了。就拿你的照片发,”羊倌也不甘示弱地怼回去,“小心被逮回来,那就只能在牢里请我喝酒了!”

       也不知是谁先动的手,反正这两人既然打起来,是必然要分个高下的。像小时候一样,从山坡追到树林,敏捷地跳过一处熟悉的土坑,钻过一处越发腐朽的树洞。蝎子不知看到了什么,忽然无心恋战,虚晃一招后猛地起跳,攀上一处高枝,借力一荡,身姿灵巧得就像一只飞鸟,稳稳坐在了隔壁树杈上。

       羊倌也顺着他的目光眺望:太阳彻底升起来了,草原上的晨雾轻柔地笼着大地,白茫茫一片好似云海。微风在其中穿梭,像流动着金色的河。碧绿的原野与之博弈,暗地里有青翠的光泽透出来。几匹早起的马在远处的山坡上,没有嘶鸣,也没有打一个响鼻,只是慢条斯理地踱着步,偶尔甩起尾巴赶一赶嗡嗡营营的飞虫。高枝上的青年双手撑着身侧的树干,轻轻晃着荡下的小腿,深深地叹息:“很美,不是吗?”

       羊倌收回了远眺的目光,仰起脑袋看他的同伴。初晨的阳光一道道地斜穿入白桦林中,如羊蝎子的湖水一般清亮,苍翠的叶片闪烁着金光,斑斑点点摇动着投在刘曦的白衬衣上。明明离得那样远,他却清晰地望见他浓密的睫毛像蝴蝶般扑闪着,柔软又轻盈。他的目光黏着那个沐浴着晨曦的好似精灵般纯净的身影,笑道:“这晨曦,的确,很美。”

 

       两三年了,再一次乘坐出藏的火车,奔赴那个噩梦萦绕的岛屿。透过玻璃望着重峦叠嶂飞速后退,刘曦忍不住想叹息。其实,他对羊倌撒了谎,不是避讳什么,只不过有些东西很难言说。他第一眼看到阿布并非在江央大娘家门口,而是在布达拉宫广场。

       那天,他刚从山顶祭奠完哥哥,逞着酒兴,策马下山。在山脚下炫技似的那一回身勒马,引得众人喝彩。春风得意马蹄疾的青年,正欲离开,突然猛地再次勒马,在人群中惶急地张望,他的笑容凝固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副见了鬼的神情。刚刚无意的一个扫视,他竟然看到了哥哥!那绝不是幻觉!他的目光追到了一个推开人群低头快步离开的身影,马步一晃,又被攒动的人头给淹没了。

       他的心脏发了疯似的跳动。哥哥来看我了?他知道不可能,绝不可能!但他一定要找到他,即便是鬼,也要找到他!把玄风栓回马厩,他就朝刚才哥哥离开的方向跑去。他一路狂奔,见到个熟人就问“有没有看到我哥哥?”偏偏一个人都没注意到,难道真的是鬼魂,亦或是自己的幻觉?直到他透过围观群众,看到了那个被江央大娘扯住的身影,那为难又担忧的神色,他才松了口气。是他!当然,他不是刘晨,但他是个有血有肉的活的灵魂,可以摸得着抓得住的真实的存在。

       刘曦既然可以保持住自己的理智,清醒地从阿布身上发现关于凶案的蛛丝马迹,也不会傻到把阿布真当作刘晨,晨哥是谁也替代不了的。所以他胡言乱语地说着刘东刘西,顾左右而言他不愿谈晨哥。但当他借酒浇愁时,他是第一个没有劝他喝酒伤身,反而主动陪他喝的人。知趣!有意思!刘曦卸下了防备,笑得快意,不醉不归!

       后来的证据确凿,以及师傅的长谈,让他更为深入地窥探到了阿布的真心,一个颇有执念的杀手吗?反正是黑吃黑,本与他无关,但是,他真的不想他死,尤其是不想他也死在香港。不管他做过什么,想做什么,刘曦现在只关心一件事,他不能死!刘曦知道这个想法很不讲道理,但是,如果能将阿布活着带出香港,他就总觉得,也许多年来的对哥哥的歉疚无奈都可以得到原谅,自己的原谅。

       对不起,羊倌,我知道我很傻,但我真的没办法。

 

        几天的舟车劳顿,终于进了香港,却发现那条新闻已经闹得满城风雨——昨晚离岛警方于马湾天后古庙中发现一无头男尸,经证实为国际通缉在逃的跨国贩毒集团幕后主脑马添寿,绰号马爷,经法医检验死于前日夜间11点左右。其帮众于昨晚冲击离岛警署欲夺回尸身,警员英勇搏斗,并擒拿四人,一名警员壮烈殉职。目前,凶手在逃,马爷断头去向不明,水警已登岛协助搜捕。

       阿布哥成功了?刘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不过比他晚出发一天,他的速度竟然这么快!但是他为什么要带走马爷的头?这样不是平添风险吗?

       正疑惑,兜内手机直响,并不认识的号码。接起便听得对方简短的问话:“刘曦?”

      “你是……?”

      “陈志杰,香港警察。羊倌托我照应着你。”

        羊倌?刘曦一愣,这家伙,还真是……厉害啊!什么时候搭上了香港警察?

       “羊倌就是喜欢瞎操心,不过多谢你。”

       “不算瞎操心,”那边的声音始终平稳低沉,“你和布同林长相相同?”

       刘曦心里一沉,脸色阴了下来,羊倌居然说出了布同林的名字?

       那人见他不回答,直接说:“警方已经基本确定布同林谋杀马爷的事实了,有人目击马爷的头从他的旅行袋中滚出来。而且,布同林的身份信息都对的上号,是真名。既然你和他长相相似,很可能会受到任何警务人员的盘问,所以劝你最好立刻回去别牵扯进来。”

       捏着手机的手逐渐攥紧,指甲掐到了肉里,刘曦深吸一口气,问:“那你们有没有他的行踪?”

     “暂时没有。但是马爷的手下也在到处找他,要替马爷报仇,你留在香港非常危险。对了,马湾警署有一个叫杜晓禾的女警,今天下午失踪了。昨晚因为布同林出手相救,抓获了三名逃犯,杜晓禾便带布去警局,两人关系非常亲密,怀疑她的失踪和布同林有关。现在马湾已经遍布警力,但现在没有进一步的线索。”

      “嗯,”巨大的信息量和迷雾般的现状让刘曦一时也没了头绪,“谢谢你透露的消息。”

      “你并不打算走?”对方很有把握,沉默了一会儿,道,“我把他们的照片发给你,你自己量力而行。有什么危险情况,用这个号码联系我。”

       刘曦正打算感谢,听得那边说:“别谢我,你要是出什么问题,羊倌非得找我算账。”电话便挂了,马上一张照片传了过来。一张在警局里拍摄的照片,氛围融洽,中央唯一一个没着警服的男人笑得含蓄而慌乱,挂在他臂弯里的小女警清纯可人。

       这个女孩要葬送你了吗?一个晚上的相处,就能改变你,因为爱情?

       没有什么会比生死更为重要,你在想什么?

       正想将来龙去脉仔细厘清,刘曦忽听得身后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布!你不是去救她了吗?怎么还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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