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犀(一)[布同林/刘曦]

    【阅读提醒】:

      1、第一次写同人文,很虚,不知写的什么鬼。

      2、风格就一个,长到吐,愿意看的请自重。

      3、嗯,不确定是不是ooc。笔者自我意识很重,代入较多,人物思想非常极其之丰富,对,丰富。

      4、至今大纲没写到两人有超越兄弟的感情,我也不知道他们会怎样啊(以个人风格,大概会清水到底……)标题乱起的,真的,就是林+曦╮(╯▽╰)╭


       从一开始,我们就一直在尝试各种事物,但鲜少有人觉得自己还可以或自己已经充分活过了人生,我们想的多半是“我还未好好活过”──这样的悲伤是世俗的悲伤。

 

       这是他第一次来到拉萨。

       六月的日光城不负盛名,鎏金的阳光有如实质,毫无阻碍地在穿行在不染纤尘的人世,仿佛能洞穿人心,炙烤魂灵。感受着背包紧贴后心汗湿的焦灼,阿布轻轻吐纳,像无数慕名而来的背包客一样,摘下墨镜,仰望这座雄浑万钧的建筑群。这就是藏传佛教徒的圣地?这里能找到我要的答案吗?

 

       拾级而上,大步超越虔诚的匍匐者、欣喜的旅行者、专注的摄影者,他笃定而又茫然,也许算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迷途者。幽蓝得近乎深邃的天空,纯白而饱满的云团被风伯驱策着狂奔,拖着稀落的流云翻卷过远处清晰闪光的雪山。五彩的经幡好似漫山遍野,串于绳上的布匹绷得很紧,整齐划一地呼啦啦着,凝神谛听,那是天风主持的法事。

       阿布有些机械地攀那绵延不绝的阶梯,仰头沉入那蔚蓝的深渊,耳边萦绕着山风的诵经。那是一种摄人心魄的力量,抽提出他纷乱的心绪。拉萨是他的倒数第二站,终点,几乎触手可及了。一年了,自从得知怀特小姐死于马爷之手,他心里就只有这一项任务——找到他,杀了他!

       马爷势力深厚,狡兔三窟的龟缩本领更是不凡,整整一年,他才终于追着线索找到了知晓马爷藏身之所的关键人物——常年与马爷有毒品生意往来的毒蛇。毒蛇之阴险狡诈在道上也是出了名的,昨晚之行动虽则伤了左臂,却也问出了马爷即将的葬身之地——香港。最后一站,熟悉得几乎是他的主场。而正好,怀特小姐的墓地也在香港,带人头回去祭奠的想法似乎更加切实可行了。但这一切未免太过于顺利,或许是这一年来的苦苦追踪,反到了结局却有点不可置信起来。如果他有机会好好地读几年书,他也许就能鼓励自己“行百里者半九十”,或者形容自己是恐惧“为山九仞,功亏一篑”的失败。

       事实没有如果,他便体会着多年不曾产生的忧虑情绪。从小到大,练武打架杀人,都是为了生存,人杀了不少,钱也赚了不少,却从没有感觉到生存的快乐。那生存也变得可有可无,接单杀人也不过是机械的劳作,与那些一辈子耗在工厂里老实人没什么两样。于是,每一次做任务,成功与否他也不甚在意,若死了,便死了,或许自己早该死了。如此无挂无牵,反而临危不乱,成为道上出名的一把利刃。然而这次不同,杀了马爷成为了他自己的执念,越是接近成功,越是害怕失败,越是容易出错。

       这一步之遥,是否会成为永远无法抵达的天堑呢?再轻而易举的事情,如果上天不让你做成,哪怕拼尽了这条命,也终究做不成吧?上天又有什么道理呢?怀特小姐,一生慈悲,才29岁便成了毒品交易的牺牲品,而那些毒贩却逍遥法外,有什么道理呢?我们做过的事,上天真的会记得吗?人们常说,因果循环,报应不爽,是不是只是一句笑话?

       怀特小姐曾在他心中种下一颗感恩的种子,一点点生发出了反省的芽,随后长出了心存善念的枝枝叶叶让他开始对自己的任务有所筛选。可谁曾想到,她的鲜血竟浇灌出了这样茂密的丛林,诉说着是非善恶、命运公理,让他迷途其中找不到出路。怀疑,怀疑自我,又或者怀疑一切;思考,思考细枝末节,最终缠绕进宇宙众生。思想家与疯子,原本一丘之貉。

       不绝于耳的风的诵经,深不见底的天空,精神的漩涡裹挟走所有的烦思,阿布觉得轻得恍惚,心神放松到无所凭依,或许这条阶梯并没有尽头,他心底甚至不自觉地期望就这样一直走下去,不必抵达。

 

       忽然,一只鲜艳的大鸟撞进了那着魔的空域,流星般的一晃,却瞬间抓住了他离散的神思。那是什么?

       那一盯紧追逐的功夫,几近着魔的幻境无意中已支离破碎。高天之上,一只巨大的纸鸢乘风翱翔,无所畏惧,冲云逐日。它飞得那样恣意洒脱,令人心驰神往。

       怎能在布达拉宫的天空,看到这样一只热烈的风筝?阿布目光搜寻,却看到对面的山头,另一只风筝正在展翅欲翔。牵引着它的,是一名少年,一身休闲的衬衣短裤,在没腿的野草中深深浅浅地奔跑。他真的很擅长与风的角力,什么时候松一把什么时候紧一下,一推一送,不一会儿便把第二只纸鸢送上了半空。

       一个有趣的孩子。阿布忍不住在心里评价。看着少年灵活地跑着跳着,嘴里欢快地打着唿哨,颇有着占山为王的架势。那是多美的一幅画面,繁盛的绿野,碧蓝的天空,山之巅的精灵,比山更高的绚烂的飞鸟。少年似乎不仅是那座荒山头的主人,而且是整个宇宙的主人。

       放风筝也是如此快乐的事情吗?阿布不知道,他从来没有拥有过一只风筝。但此刻,他却实实在在感受到,看那个少年放风筝的快乐,自由而澎湃的意志在他胸中激荡,把先前那些积郁已久的浊气荡涤一空,嘴角轻轻扬起长久不见的微笑,眉眼也不经意柔和起来。

 

       咔嚓——身边一声快门让他跳起来,差点一个回踢过去。在看到一个娇小的女孩时,硬生生地刹住,整个人都绷得有些僵硬,好不容易挤出一个温和的笑容。

       年轻的女孩调皮地吐了吐舌头,举了举手中的拍立得:“不好意思啊,你知道最美的风景都是转瞬即逝的,我这人喜欢抓拍,刚刚您这……构图太美了,没忍住。”她说着倒害羞起来,只埋头盯着刚洗出来的照片,又忍不住偷偷觑了一眼阿布。

       阿布正没想好如何回应,女孩倒是缓过劲来,恋恋不舍地递出了照片:“喏——随意偷拍别人是不对的,要不照片就送给你吧,也算交个朋友。”照片里神采飞扬的侧脸,几乎让他认不出自己。而看着女孩沮丧的小脸又泛起期待的光芒,阿布犹豫了一秒,却做了一个他也想不到的决定:“要不这样吧,你给我拍一张对面放风筝的少年。我这张,送给你做纪念。”

     “太好了!谢谢!谢谢!”女孩忙不迭地上蹿下跳地找角度,终于按下快门。又慌急慌忙地跪在地上从包里翻出笔来。在照片背面边写边念叨:“我叫路然臻,江苏镇江人,一个人来拉萨玩的。这是我手机号和地址。我们家江南水乡,风景很漂亮的,下次来找我玩啊!”写完后吹了再吹,将照片和笔一起递给了阿布。女孩拍照技术确实不错,精灵仿佛要从相片纸上跃然而出,背面清秀的字迹落着“恣意平生”。阿布收起相片,捏着笔迟疑着,写下了简简单单的“祝平安,布同林”。“真是很抱歉,我现在四海为家,没有电话和地址。”他略带歉意地递过照片,挥了挥手,转身离开,“咱们有缘再见吧。”

       再往上走时,还听见背后姑娘的呼喊:“阿布哥!有缘再见!”笑笑没再回头,却还是觉得心里舒坦很多,不被思索压抑也不再恍惚。

       或许,来一趟布达拉宫,是一个很正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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