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 me crazy.

       当我写下标题的时候,耳机里循环着猫王的love me tender,于是,原拟的标题——爱,你的名字是疯狂,就变成了如你所见。

       本来随想也无所谓标题,不过因为我将要记录的这几天来的零碎,总结起来大概也就是这一句而已,就当提纲挈领吧。

事件一:《霸王别姬》

事件二:日常起床碎碎念

事件三:《海上牧云记》

       本想一件事一件事写下来,但后来写着又都混在了一起,就随便写随便看吧。

 

       挺奇怪的,哥哥的《霸王别姬》,多少人交口称赞,扼腕叹息。又在看《春风十里不如你》的时候反复提点,我竟直到近日才应了机缘,了却心愿。

       挺奇妙的,明明耽搁了,心境却很平和,在寒风中等一杯热奶茶,不徐不疾地去赴这场约。学校图书馆小礼堂拉黑了灯,摆台放映机,就这样简陋却又足够安适的氛围,莫名地很配这部电影。

       挺奇诡的,摸黑一坐下来,正是砍六指的戏,凄厉的惨叫声,让我在观影过程中,不自觉地揪着心,不知道什么更残酷的事情会接连降临。那种动荡不安感,让我心寒,即便在温暖的房间里,始终毛骨悚然。

       一星期过去了,我几乎记不起是从何时开始落泪,恍惚间又好像是在菊仙来找段小楼,两人说着要成亲的话,程蝶衣猛然推开门的一刹那。从此,泪几乎没有停过,有的时候竟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偏偏还是安安静静。

       要说,我确实是那种极度容易把自己代入进角色或者创设情境中的那种观众,但我说不清,总觉得那次,我并非完全站在程蝶衣的角度。但是我冷笑,我狂笑,我赞叹,我嘲讽,我祈求,我愤恨,我怜悯,我悲叹,我抓狂,我恶心,我的内心始终在奔腾,甚至咆哮。尽管我很容易流泪,但我真的好多年好多年没有这样哭泣过,几乎是无声的嚎啕。于是在落幕后,灯光骤亮,不知道为什么大家离场那样干脆,独留我呆呆地坐在那里,毫无形象地涕泗横流。

       我想,程蝶衣的感情,是汹涌的,他是真虞姬,他整个人是用最强烈的色彩塑造的,他的生命似乎就是用来为那一场决绝的爱恋燃烧殆尽。然而,这部剧还有第二个无比激烈的内核,就是这瞬息万变的时局,可以说,动荡的命运掀起了他们人生轨迹的波澜。那是太可怕的变迁,大清、军阀、日本人、老蒋、老毛、十年浩劫、平反,每个人都有随时覆灭的可能,而经历全部的人,灵魂深处布满伤痕。

       在最后走出图书馆,心里是乱的,夜风凉透骨,围巾团在手里捂在胸口。不知为什么,就是忘了要做好保暖工作,也不想找个安乐窝,茫然地在操场上乱走,又觉得无路可走。兴许是那两个激烈的内核诠释得太过完美,我心脏共振得像要跳出来,浑身颤抖地像个癫痫患者。

        脑子疯狂运转,却好似空无一物。然后我点开关注的一个同人作者的更新,很有意思,那故事讲求而不得又不可走脱,如今的走向像脱离了轨道的列车,不可控地朝着灭亡狂奔。于是我站在飓风的中央,打着哆嗦,写下一段其实是很受《霸王别姬》影响的评论。现在打着字,想看一下当时的留言,却发现作者删了文,连带着所有的留言烟消云散,有些懊恼于作者的任性,又不免无奈莞尔。被生活摆了一道,又哪里能找谁说理呢?这便是无常了,无论是芝麻绿豆的小事,还是时代的转弯,每个人用自己的顺心与否来评判,永远是顺逆辗转的,哪里能永远合谁的意?

       啊啊啊,扯远了。说起来我不是想写影评的么?

      

      《霸王别姬》,段小楼说,我是假霸王,你是真虞姬。

       可我觉得,这部影片其实,是有2个霸王,2个虞姬。一对世俗的霸王与虞姬,一对艺术的霸王与虞姬。

       虞姬,程蝶衣当然是,难道菊仙不是么?菊仙也是。这是一个果敢聪明的女人,只要我不站在程蝶衣的角度去讨厌她这个“第三者”,我真心喜欢她。有勇有谋,敢作敢当,敢爱敢恨,泼辣霸道,又能柔情似水。我之前在想,程蝶衣为什么会爱上段小楼?一是因为,他小时候看那场前辈的演出,听项羽的故事,对于霸王的这个角色产生了迷恋,而段小楼刚好出演了这个角色。当他实现对于虞姬身份的自我认同,在相信师傅说的演一辈子的承诺后,他不可能不爱霸王。如果不用情,他不可能将角色诠释到极致。二是因为,从小到大,段小楼作为大师兄,他一次次护着他,段小楼原本是有那种霸王的豪气与魄力的,所以程蝶衣会认定了他。那么,同样的,对于菊仙来说,段小楼那一场英雄救美的好戏,在她看来,却是举世无双的英雄。从没有一个男人,那样打动过她,在看完他的演出后,她也瞬间认定了,这就是她要托付终身的男人。其实,是一样的。

       忽然想起江南写过的一句话“要让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其实只需要打动她一次。”这话大概是不错的,但是,并非每个女人都像虞姬,因为爱上了,便奋不顾身,只为他一人而活。我在想,虞姬大概已经是一种象征性的符号,为爱情的勇敢执着。所以,我想菊仙也是虞姬,认定了,马上抓住他,把段小楼从潜在威胁身边弄走,为了救他甘愿许下离开的诺言,又机敏地在袁四爷面前维护段的尊严。最后,她的死亡,不是因为这世间的残酷,只是因为段小楼的背叛,那一刻,她的爱情覆灭了,所以她穿着喜袍去了。她这一生,又何尝不是轰轰烈烈?她净身出户,她在男人消沉玩物丧志的时候一个人撑起这个家,如果不是因为程蝶衣的爱情,她定然不会要求段离开那个光鲜而富足的舞台,但她不后悔,她要段的爱,不惜一切代价。如果这份爱没了,她宁愿一死。

       那霸王呢,除了段小楼,其实袁四爷真得算一个,而且是响当当的真霸王。他是真懂戏,也懂得尊重艺术。我尤其在意两个细节,一是日本人来剧院看戏的时候,灯光熄灭,但程蝶衣仍在忘我的演,在这纷乱的世间,只有袁四爷一个人依旧在认真地观看,执着地鼓掌。他一个人的掌声,撑起了全场,震慑住了全场,日本人?根本不放在眼里。当戏开场,这世界再无其他可关心之事。二是在法庭上,如果说之前还会以为袁四爷只是个捧戏子的大佬,帮忙也只会用权钱交易的手段,而现在你就会被他所折服。你看看段小楼在堂上的猥琐胆怯,而袁四爷的慷慨陈词。他,是真正,懂得艺术的价值的啊!在他不多的出场中,他的气势都是碾压的,即便好似只是云淡风轻的几句对答。他这位霸王,虽然没有得到程蝶衣的真心,我个人觉得,他也没有得到蝶衣的人。尽管有批斗时段小楼那句欲言又止,到底蝶衣有没有委身于袁,全凭个人见解。要我,则觉得没有。袁四爷对于虞姬,是一种美的欣赏,没有必要通过那样世俗粗鄙的方式。他和蝶衣画面舞剑,饮酒聊天,知心知音,还不够么?我相信,袁四爷那样有故事的人,不在乎这些,他配得起柏拉图式的爱情。尽管虞姬负了他救命的好意,他也不悔。关于袁四爷可说的太多,怕失了重点,在此略去。有兴趣的不妨去读豆瓣上的一篇长评《最懂蝶衣袁四爷》,实在是说出了我心中的千头万绪,高明。

       接下来是段小楼。他确实是个假霸王,或者说他小时候有成为霸王的潜力,最终却没有涅槃。有的时候,我会觉得,他其实是这个故事里活得最苦的人。他一直在和蝶衣说,说他是人戏不分,告诉他其实也是在告诉自己,戏都是假的,不能当真,但他心里还是想过活成一代霸王吧。记得他儿时看师傅受欺,挺身而出不惜砖块砸头,他少年时,在公公府里看到那把剑,也是热血上涌,他也曾有台上走几步我说了算的张狂,他也曾有不为日寇唱戏的志气。但是,他的每一次奋勇,都会遭到生活的鞭笞,生活叫他低头。但他为什么不干脆投军抗击日寇呢?为什么不像菊仙那样叩问袁四爷呢?如果他依旧不低头,如果他能找到好法子战胜欺凌,他就真的能成霸王了。可惜大概他骨子里,还是软的,所以没法撑住西楚霸王那高贵的头颅。所以,他矛盾啊。在这部剧里,矛盾的人只有他了。其他人都有自己的坚持,只有他,想站起来,又被踩跪下。特别是在袁四爷府上求他救蝶衣时,听着老板奉承袁四爷是戏院真霸王,心里滋味不好受吧?被袁四爷压着翻旧账,问到底是走五步还是七步的时候,我真为他心酸为他煎熬。你知道吗?《霸王别姬》的主角是虞姬,能演出彩的只能是虞姬,段小楼和程蝶衣的分裂,其实在程蝶衣备受追捧,而自己可有可无的时候,就在他心里埋下不满的种子了。被迫离开舞台,你道他甘愿?我在这个人身上看到的,是挣扎,是自我的挣扎,太苦了。

       最后才说蝶衣,真的难。他其实是活的格外纯粹的人,他不愿在戏班,是段小楼霸道的关心让他接受,他不认同角色,又是段小楼气急的惩罚让他接受,他在这个角色里越陷越深,也是因为他以为段小楼会陪他演一辈子。当他入了戏,他渐入化境,开始享受戏剧艺术,明白戏剧里的美学与价值。虞姬这一生,是为段小楼而活的,也是为艺术而活的。可惜的是,段小楼并不这样想,而艺术的价值又惨遭时代荼毒,人的尊严被荼毒。对于段小楼而言,他有些事,划了一个个圈子,戏班里的师傅兄弟是一个圈,自己的家庭生活又是一个圈,对他来说都很重,但是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领域。他当然爱自己的师弟,不然他不会百般维护,也不会在菊仙当师傅面抖搂蝶衣抽鸦片时勃然大怒,但他真真就没想过,这会发展成爱情。他没把蝶衣当女人,是蝶衣以为自己可以当他的女人(我是说,占据这样一个地位)。所以无论蝶衣表现得多明显,他依旧不会往那方面想。一个拯救者,和一个被拯救者,看待同一段感情,是出于不同地位的。他不会像蝶衣那样迷恋天神,而只是当作一个需要罩着的小弟,纵有关爱,不是怜惜。而菊仙,她首先是女人,再者又合段小楼的口味,所以他轻易地爱上了。蝶衣,永远赢不了她。程蝶衣,因为段小楼而成了虞姬,他的人生只是因为虞姬而有了价值,但是,当十年浩劫过去,他们相伴去走场。黑暗中,他身边的段小楼是那样可怜,和一个看门管灯光的师傅说话,都是低三下四唯唯诺诺的模样,是不是忽然醒悟过来呢?原来段小楼,根本就不值,他真的早已不是他心目中那个盖世英雄一般的霸王了。那一刻,他是不是和当年的菊仙一样,幻灭么?

       这样算起来,剧中的两对霸王和虞姬,本应该是段配菊仙,袁配蝶衣的,那样似乎正合适。段和菊仙,都是能够享受世俗小快乐的人,他们也喜欢艺术,却不会把它看得犹如生命之重。他们俩正好搭伙过日子,性情也合。说实在的,如果段演戏的对手不是蝶衣,而是某个并不迷恋他的师弟,他和菊仙的爱情会得到所有人的祝福,而菊仙肯定会在戏班帮忙,把很多棘手的俗务料理周全,本该是幸福的。而袁和蝶衣,同样的对戏剧艺术的痴迷,也可一同告别疯狂的时代,慷慨赴死,绝无半点犹疑。

       

       只可惜,错配了么?

       我却又不能这么说。

       因为,没有段小楼,就没有程蝶衣,没有对段小楼的痴情,就没有真虞姬。

       或许这是命,又或许因缘前定,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于是我想起另一位同人作者写过的话“这不是贱,这是爱情。就算这是贱,那特么的也是爱情。”

       真特么的有道理。我们可惜蝶衣爱错了人,找错了霸王,可那还是爱情。爱情会有对错有合宜么?真的霸王,真正合适的袁四爷在面前,他也看不见,摇不醒挣不脱的,那就是爱情。爱情是什么?你没法形容。如果你有朝一日为之疯狂,那就是爱情。

 

       最近电视剧《九州海上牧云记》里一段对白,说的也是这个理,有删改摘录如下:

南枯明仪:“如果喜欢谁,是可以选的,那还叫什么喜欢?”

牧云栾:“他那么对你,你还爱?”

南枯明仪:“爱。若是不爱,我又怎么肯以银容的名字活着。我有多恨银容,就知道自己有多爱陛下。”

牧云栾:“我以为你将要流下的眼泪是给我的。”

南枯明仪:“是给我自己的。”

牧云栾:“重新来好么?”

南枯明仪:“你让我放,我不能,爱没有重来。一场爱,就是一场命,死过才能重生,我舍不得,放不下,不甘心。我要战!和已经死去的敌手,战。就算最后剩下的武器只有恨,我也决不退场。”

 

       错爱了,又怎么不能算是真爱?

       犯贱了,爱到尊严被践踏,又怎能不算痴情?

       当一个人认定了另一个人,旁的什么,不都是无关紧要了么?

       抛开这混乱的时局,在这四人的迷局里,三个痴狂一个挣扎,可悲可叹可敬的爱情啊!

       最后说一句,师傅说过“人要自个儿成全自个”,深以为然。其实虞姬的成全,是死亡,蝶衣真该早点死的,省得那么多折磨。无奈他的霸王太惜命。

       再笑谈一句,这剧是不是讲的是:一见段小楼误终身?

       段小楼啊,这样说起来,你也得知足啊,两个这么好的人为你误终身。

       哎呀,flag拔了吧,忽然又想多说几句。

       刚说到,段小楼该知足,其实还是个笑话。

       因为,当初在看电影的时候,记得菊仙和程蝶衣说过,大致意思是她的孩子死了,换蝶衣离开段小楼,就两不相欠。或许有点差池,但那个欠字,实在可笑。

       你说“不欠你的了”,我说“这些账哪能算的清呢?”没有任何一件事能被另一件事偿还,发生过,就会留下印迹,刻在心上,再无转圜。说什么两不相欠,不过是自我安慰罢了。

       所有的过往,所有的情爱,一码归一码,不能衡量,不能折算。

       我不该说段小楼该知足的。一个人,就算全天下的女人都爱他如痴如狂,可他心底的那个女孩却对他不闻不问,你会劝他知足么?算不了的。

       这世界上,最难满足的,就是人心啊。

 

       忽然又想起《九州海上牧云记》里一段对白:

 

南枯明仪:“在这宫里,时间是静止的,一天天好像永远也过不完,又好像已经过完了。一天和一天没有什么分别,人活着,却没有什么感觉,除了冷,可是我乐意。你就像一场噩梦,我却舍不得醒,又像一个笼,我舍不得逃。我不恨银容,我恨我自己,做皇后就做皇后好了,有了权力满足就好了,为什么偏偏对你动了心。”

牧云勤:“朕都知道,但朕没有办法,朕又何尝不是还在笼中。”

南枯明仪:“那么以后呢?你已尽知我心,能不能对我好一点?。”

牧云勤:“明仪,朕活这么久,终于明白一件事,一物可以换一物,人心却换不了人心。朕,许不了你。”

南枯明仪:“我不服,我不服!”

牧云勤:“别闹了,朕对你不是没有半分心意,朕立你为皇后的时候,你就应该懂。”

南枯明仪:“懂什么?你为了银容,宁可背负天下骂名,几乎要放弃江山。现在,却让我在这些人面前颜面失尽。我将真心托付于你,你却没有半点回护之意。你莫非不懂,世间男子,为保护自己心爱之人,那是本能。我却只见你凉薄,哪有什么心意?”

 

       太晚了,没力气分析《九州海上牧云记》了,有兴趣的自己去看吧。

 

       碎碎念,还是写一点,大不了写到3:30,总能写完了吧,反正不写完我大概也不能安心复习,就酱吧,任性!

       你看看我上面这段话,有没有在给自己找理由呢?

       某天早晨极度艰难地爬起来,心里很懊丧:如果不是这学期都没有好好学,总是写文,就不会学得这么渣,现在就不会复习得这么累要死要活了。

       后悔么?一瞬间是极度后悔的,觉得自己真特么不学好。

       可是,转头又挖空心思给自己找无数个理由,说写文也没什么不好的,也认识了一些朋友,也咋样咋样。再一想,也好像都不算是什么有说服力的理由,分外苦恼。

       关于这个找理由的行为,我忽然有了很多想法。其实我们在决定做一件事的时候,其实是因为这样做符合我们各自的价值观念。当不符合时,我们会适当扭曲观念或者索性放弃行为。如果当时我们没有做过多思考,事后发现并不符合自己坚持的观念时,我们会找台阶美化该行为以适应观念,又或者干脆摆出一套新的观念来,去重塑原有价值体系。这大概也符合师傅说的“人要自个儿成全自个。”

       也就是说,无论如何,我们要正常地活着,就一定要使行为得到自我认同。也就是指纹在《刀锋上的救赎》里说的“我们总能找到理由,让一切荒谬都显得合理,这特么绝对是人类思维进化的究极形态。”如果这个行为与观念相适应的过程没有实现,他自己没法合理化,没法认同自己做过的事,那么这个人的精神一定会崩溃,这或许就是大多数疯子的来历。

       貌似大彻大悟的我,接着思考我为什么要浪费大量时间写文,可我死活还是想不出个正经理由,说服我自己,于是我只能说“可是我真的热爱这件事”

       说完我就灵光一闪,是不是,我们无法用合理完备逻辑来解释的事情,就常常会搬出“爱”这个终极杀器?是不是?是不是!

       我偏好乡村乐,偏好摇滚乐,偏好爵士,偏好古风,偏好古典,偏好什么什么,除了说因为热爱还能说什么?你说,不,你偏好古风,可以因为你偏好古代的风尚,有一种高雅含蓄柔软的韵味。那我要问你,那你为什么偏好高雅含蓄,而不喜欢奔放热烈?你说吧,总有一个时候,你无法再解释,你要说性格使然的时候,其实你发现这个理由并没什么实际意义,于是你只能说,我就是爱就是好这口啊!你特么烦不烦!其实,你终究还是要,以爱之名的。

       如果我们用,发自内心的爱,来作为无法解释的解释。那反过来,是不是就可以说,其实那些我们无法解释的,不需要理由的,内心的冲动,本质就是爱?我们可以甩甩头,然后大吼一声:滚你妈!老子就是爱她!你管得着么!

       所以说,爱的本质,就是疯狂啊。

       当我想到这里的时候,我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欢喜,我终于想通程蝶衣为什么爱段小楼,因为爱就是不需要理由的疯狂,我根本不需要找合理性。后来九州的对白也印证了这个观点,哪里是能选的呢?但是我成功地发现我上课迟到了,哭唧唧……

       费了不少口舌,也不知,故作高深地好似理清这些,又有何用?大概因为,我就是爱胡思乱想吧,真不该学医,该学哲学去,哈哈。

       这下更坚定了我的一个“错误观念”:等到哪一天,哪个人能够像一阵龙卷风,席卷走我全部的理智,我大概就是真的爱上他了。所以啊,那个人,在哪里呢?

       但愿那个人,能够同样待我,这大概是这世上最美的故事了。

       求你

       Love me crazy.

 

唉哟不错哦,才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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